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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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标准

2017年度聊城失业金标准:

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00元/月.人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①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另: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聊城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证明;

(4)个人用工档案(或与用人单位鉴定的用工合同)。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与职工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档案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之本人。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5.失业人员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1.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

电话:0635-3959575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2.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阳谷县景阳路312号

电话:0635-2955969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聊城各区县市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