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聊城东阿县人民政府公布了租房补贴发放的实施办法,对不同对象,补贴标准等做了规定,其中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聊城东阿县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如下:
申报材料: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应突出新就业和无房标准,按照从简、从易原则确定申报要件。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东阿县辖区内首次就业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现有住房情况及5年以内在东阿县城区无拆迁房屋的承诺;
4、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证、全日制学历证书;
5、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智慧人社公众号、爱山东APP、我的聊城APP等信息渠道查询) ;
6、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7、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对象:新就业无房职工
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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