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临清市政府发布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其中包括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等都有明确规定,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临清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信息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即2021年1月1日后在临清市辖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临清市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全日制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三级补偿标准:
一是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下学历或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执行300元/月;
二是申请人为硕士学历或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执行350元/月;
三是申请人为博士学历的执行400元/月。
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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