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聊城为引进人才筹备了人才公寓,四类引进人才中第一、二、三类人才免费入住,第四类适当收取租金,详见正文。
聊城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如下:
租赁费用
(一)房屋租金。经《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免费入住。经认定的第四类人才,适当收取租金,计费面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计费基准价由物价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确定,前三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5%、85%收取,第四年按市场价收取。
(二)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入住押金。由用人单位按每人3000元缴纳,在入住登记时交清,退租时返还。
(四)对于一、二、三类认定人才,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缴纳一次。
(五)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网络、生活垃圾处理等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缴纳。
咨询电话:0635-8213519(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635-826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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