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聊城2021年城区公租房第三批分配名单已经公布,9月15日市政府发布了公租房剩余房源,详见正文。
聊城市城区公告租赁住房剩余房源情况(2021年9月15日)如下:
小区名称 + 剩余房源:
怡香园 131套
南湖新城 26套
奥森花园 2套
金柱康城 2套
海源丽都 4套
唐庄 1套
孟达国际新城 181套
水晶丽城 3套
御景王宅 4套
昌润莲城 1套
郑坑 9套
董付 3套
申请公租房材料: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两年以内更新的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申请人及同住人个人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为单身的需满35周岁,离异的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携带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市城区内租赁私有住房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所租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半年以上工资流水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为低保的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为优抚对象的携带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家庭成员:申请人法定婚姻范围内人员。
2、离异两年内有房产买卖或房产分割的不予办理。
3、申请人户口需在古楼、柳园、新区三个办事处范围内且实际居住满两年。
4、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27000元。
5、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类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6、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二、新就业人员: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两年以内更新的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申请人及同住人个人页)、结婚证、劳动合同、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为单身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异的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携带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家庭成员:申请人法定婚姻范围内人员。
2、离异两年内有房产买卖或房产分割的不予办理。
3、申请人户口需在古楼、柳园、新区三个办事处范围内且实际居住。
4、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满一年。
5、申请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需为毕业八年以内。
6、申请人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进城务工人员: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两年以内更新的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申请人及同住人个人页)、结婚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为单身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异的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携带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聊城市以外户口需取得《居住证》。
注:1、家庭成员:申请人法定婚姻范围内人员。
2、离异两年内有房产买卖或房产分割的不予办理。
3、申请人户口需在古楼、柳园、新区三个办事处范围外且在本地实际居住。
4、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满一年。
5、申请人养老保险需为聊城市或者东昌府区人社局缴纳满一年以上或累计满两年以上。
6、申请人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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