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聊城对低保人群、贫困户人群等实行医保救助政策,其中在外地就医的帮扶人员要回参保地报销费用,报销材料详见正文。
2022年聊城医保医疗救助结算申报材料如下:
报销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表(在镇、街医保服务站填写);
2、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医保结算单、发票原件;
3、患者本人或患者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患者为儿童的需提供户口页复印件;
4、贫困人口证明(包括五保证、低保证、特困户证、扶贫手册属于哪类就复印那个证件)复印件;
5、银行卡(折)复印件。
如果不是本人的银行卡(折)还需提供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申报地点:参保地所属镇(街)居民医保办公室进行申报,方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报销额度及比例:
自2022年4月1日起实行:
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2、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3、支出型困难人口帮扶政策将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另行制定。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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